武汉新洲区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认可单位
一、依据标准
GB50202-2018 建筑地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附条文说明)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JGJ106-2014 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程》JGJ79-2012
二、抽样方法和要求
静载荷试验
(1)抽样数量
对于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荷试验,单位工程内同一条件下试桩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工程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
对于承受抗拔和水平力较大的桩基,应进行单桩竖向抗拔、水平承载力检测。检测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2)实施检测的条件
当受检桩的混凝土龄期达到28d或预留同条件养护试块强度达到设计强度且满足休止试件的要求后,方可实施桩基静载荷试验,休止试件无成熟的地区经验时,可参考表4.1的规定。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见证取样
2.低应变法、声波透射法
(1)抽样数量
对于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较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30%,且不得少于20根;其他桩基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20%,且不得少于10根;采用独立承台形式的桩基工程,应扩大抽检比例,每个独立承台抽检数不得少于1根。
注:当采用声波透射法检测桩身完整性时,应在浇筑混凝土时提前预埋声波管
(3)实施检测的条件
受检桩混凝土强度至少达到设计强度的70%,且不少于15MPa。
3.高应变法
单位工程内在同一条件下,试桩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5%,并不得少于5根。实施检测的条件同静载荷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