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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江汉区保温材料第三方燃烧性能检测报告

作者: 安测房屋鉴定   更新日期:2020-12-22  点击:
武汉江汉区保温材料第三方燃烧性能检测报告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检测的标准是GB/T 8626-2007 《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和GB/T10801.2-2002《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 外保温系统

武汉江汉区保温材料第三方燃烧性能检测报告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检测的标准是GB/T 8626-2007 《建筑材料可燃性试验方法》和GB/T10801.2-2002《绝热用挤塑聚苯乙烯泡沫塑料(XPS)》。

 
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应将保温材料完全覆盖。首层的防护层厚度不应小于6mm,其他层不应小于3mm。
 
1.高度大于等于 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2.高度大于等于60m小于10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3.高度大于等于24m小于60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两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4.高度小于24m的建筑,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2级。其中,当采用B2级保温材料时,每三层应设置水平防火隔离带。

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有:
 
1、我国国家标准GB8624-97将建筑材料的燃烧性能分为以下几种等级。
 
A级:不燃性建筑材料:几乎不发生燃烧的材料。
B1级:难燃性建筑材料:难燃类材料有较好的阻燃作用。其在空气中遇明火或在高温作用下难起火,不易很快发生蔓延,且当火源移开后燃烧立即停止。
B2级:可燃性建筑材料:可燃类材料有一定的阻燃作用。在空气中遇明火或在高温作用下会立即起火燃烧,易导致火灾的蔓延,如木柱、木屋架、木梁、木楼梯等。
B3级:易燃性建筑材料:无任何阻燃效果,极易燃烧,火灾危险性很大。
 
2、外墙保温材料根据防火等级进行划分的材料
 
1.燃烧性能为A级的保温材料:岩棉、玻璃棉、泡沫玻璃、泡沫陶瓷、发泡水泥、闭孔珍珠岩等。
2.燃烧性能为B1级的保温材料:特殊处理后的挤塑聚苯板(XPS)/特殊处理后的聚氨酯(PU)、酚醛、胶粉聚苯粒等。
3燃烧性能为B2级的保温材料:模塑聚苯板(EPS)、挤塑聚苯板(XPS)、聚氨酯(PU)、聚乙烯(PE)等。
 
建筑的屋面外保温系统,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时,保温材料的燃烧zhuan性能不shu应低于B2级;当屋面板的耐火极限低于1.00h时,不应低于B1级。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的外保温系统应采用不燃材料作防护层,防护层的厚度不应小于10mm。
 
当建筑的屋面和外墙外保温系统均采用B1、B2级保温材料时,屋面与外墙之间应采用宽度不小于500mm的不燃材料设置防火隔离带进行分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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