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汉南区消防第三方检测报告主要工作就是通过专业设备检验检测等技术手段对消防设施性能进行定性定量检测,并依据国家消防法规和技术标准做出评价,从而实现了国家对消防设施的有效监督管理。
消防法第十六条规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设备检测应有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可上互联网查询,或向属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咨询。
消防检测工作必须由一支技术可靠、富有责任心及团队精神的检测队伍执行,其组织架构须由指令员、测试员、操作员、监护员四个岗位组成,各公司必须确定专人、专岗担任。具体要求为:
1. 指令员:【指令员一般由主管消防工作的工程经理或工程师担任】。指令员为整个消防检测工作的核心,必须确定专人担任,负责消防检测流程中所有测试指令的发出,反馈信号的确认,紧急处理措施的制定以及与测试区域的相关主力店、商铺的协调工作。
2. 测试员:【测试员一般为弱电技工或维保单位人员】。测试员为消防检测工作的现场作业人员,负责模拟火灾现场情况,如模拟烟雾、模拟高温等环境的生成。
3. 操作员:【操作员为受过专业操作培训的消控中心值班员】。操作员为消防报警主机操作人员,主要负责确认消防主机所收到的测试信号,并在测试信号得到确认后,按指令员的指令启动消防系统的各项联动功能。
4. 监护员:【监护员一般为消防主管或弱电领班】。监护员的工作地点为消防检测现场,主要职责是监护消防检测现场,防止检测意外事件的发生,避免/减少消防检测过程中所产生的意外损失,记录测试工作的各项结果,出具测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