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建筑抗震鉴定标准是否满足规范要求,抗震鉴定是对建筑整体结构抗震能力的分析,局部改变会影响整体的综合抗震能力,所以在做抗震鉴定时,要按整栋楼计算。
建筑抗震鉴定标准
一般房屋应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95,采用相应的逐级鉴定方法,进行综合抗震能力分析。抗震鉴定方法分为两级。第一级鉴定以宏观控制和构造鉴定为主进行综合评价,第二级鉴定以抗震验算为主,结合构造影响进行房屋抗震能力综合评价。房屋满足第一级抗震鉴定的各项要求时,房屋可评为满足抗震鉴定要求,不再进行第二级鉴定;否则应由第二级抗震鉴定做出判断。
四个建筑抗震设防等级:
1)特殊设防类,简称甲类,指使用功能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
2)重大设防类,简称乙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
3)标准设防类,简称丙类,指大量的除甲类、乙类和丁类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
4)适度设防类,简称丁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
各抗震设防类别的建筑标准,应符合下列要求:
甲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9度时,应按比9度更高的要求采取抗震措施。
乙类,应按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加强其抗震措施;地基基础的抗震措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丙类,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抗震措施和地震作用,达到在遭遇高于当地抗震设防烈度的预估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致倒塌或发生危及生命安全的严重破坏的抗震设防目标。
丁类,允许比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要求适当降低其抗震措施,但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时不应降低。一般情况下,仍应按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确定其地震作用。
商业建筑抗震等级的鉴定主要范围农村老旧、年久失修的房屋、学校、医院、幼儿园等人员密集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