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结构鉴定技术与方法,常用方法包括土木工程结构的可靠性对社会以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都有重要的影响,正确评定结构的安全性。
建筑结构鉴定方法和抽样方案
建筑结构鉴定方法和抽样方案
一、建筑结构的鉴定,应根据鉴定项目、鉴定目的、建筑结构状况和现场条件选择适宜的鉴定方法。
二、建筑结构的鉴定,可选用下列鉴定方法:
1 有相应标准的鉴定方法;
2 有关规范、标准规定或建议的鉴定方法;
3 参照本条第1款的鉴定标准,扩大其适用范围的鉴定方法;
4 鉴定单位自行开发或引进的鉴定方法。
三、 选用有相应标准的鉴定方法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 对于通用的鉴定项目,应选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 对于有地区特点的鉴定项目,可选用地方标准;
3 对同一种方法,地方标准与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一致时,有地区特点的部分宜按地方标准执行,鉴定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操作要求应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
4 当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规定与实际情况确有差异或存在明显不适用问题时,可对相应规定做适当调整或修正,但调整与修正应有充分的依据;调整与修正的内容应在鉴定方案中予以说明,必要时应向委托方提供调整与修正的鉴定细则。
建筑结构鉴定技术
1、 既有建筑的正常鉴定技术
既有建筑结构的正常检查工作可由建筑物的产权所有者、管理者或使用者实施,检查的内容可包括建筑构件的裂缝、损伤、过大位移或变形,建筑物内外装饰层是否出现脱落空鼓,栏杆扶手是否松动失效等通过仔细观察能够发现的现状缺陷。当正常检查发现存在影响既有建筑正常使用的问题,应及时维修;当发现结构构件变形或裂缝开展较多等影响结构安全的问题时,应委托有资质的鉴定单位进行建筑结构的鉴定。
2、 建筑结构的常规鉴定技术
建筑结构的常规鉴定不能只是构件外观质量及其损伤的检查,需要根据既有建筑结构的现状质量与损失、设计质量、施工质量、使用环境类别及其使用功能和荷载的变化等,确定鉴定的重点,鉴定的项目和相应的鉴定方法。
3、 建筑结构的专项鉴定技术
既有建筑专项鉴定主要是因建筑使用功能的改造等带来的建筑结构主题变动,使用荷载增大和建筑结构使用中出现明显的裂缝及损伤等。其建筑结构专项鉴定的针对性很强,应根据鉴定的目的,确定鉴定的范围和项目及其相适应的方法。
(1)对于建筑工程裂缝鉴定,应根据裂缝形状初步判断裂缝的类型,其现场鉴定应对裂缝出现的范围、构件类型、裂缝的宽度、深度和长度及其出现裂缝构件的材料强度等级、施工质量、设计构造是否满足相应规范的要求等。一般不应扩大到未出现裂缝的构件上。只是当受力构件裂缝较为普通和裂缝较宽、甚至会造成构件的脆性破坏时,才应对建筑结构进行全面鉴定鉴定。
(2)对因火灾和爆炸引起建筑结构的鉴定,应初步划定影响范围,对直接破坏区应逐个构件进行鉴定,指明损伤的程度及其不同程度的范围,对其影响区域应根据与破坏终区域的距离,在检查外观破坏现象的基础上进行抽样鉴定。该项鉴定应提供出严重破坏区,影响轻微区和对结构安全不会造成影响区域的范围,为处理方案提供可靠的依据。
(3)对改变建筑结构使用功能引起结构主体变动者,则应根据主体结构变动所涉及的构件及其原建筑结构的类型,结构体系等情况,确定鉴定方案,在确定鉴定方案中还应听取改造设计者的意见,了解他的需要提供哪些构件的鉴定数据等。但不能把局部进行改造也变成为全面的结构鉴定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