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房屋结构承重墙检测鉴定抽样检测房屋承重结构材料的性能,构件抽样数量和部位应符合相关标准的规定。抽样部位应含有代表性的损坏构件;
池州房屋承重构件检测鉴定目的、范围和内容
六层砖混结构房屋,建造于20世纪90年代。现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为了解在房屋装修过程中拆除的构件是否为承重墙,特委托房屋质量检测站对拆除墙体进行检测鉴定,并依据《承重墙拆除等级评判标准》导则对拆除承重墙体等级进行评定,出具检测报告。
本报告是承重构件鉴定的专项报告,不代替房屋安全检测报告。
检测内容如下:
(1)房屋基本情况调查;
(2)对拆除构件进行承重构件鉴定。
主要技术依据
(1)《房屋质量检测规程》(DG/TJ08-79-2008);
(2)《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
(3)《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1984】第678号);
(4)《承重墙拆除等级评判标准》导则;
(5)委托方提供的其他资料等。
检测结论与建议
结论
现场检测表明,各拆除墙体中,墙体Q1、墙体Q2、墙体Q3、墙体Q4,4处区域被拆除部分均为承重构件。
拆除承重墙对原房屋影响程度等级评判
6层砖混结构房屋,受检房屋位于3层结构层。
对照《承重墙拆除等级评判标准》,经计算,该墙体Q1、墙体Q2、墙体Q3、墙体Q4、4处承重构件拆除后,拆除等级评定为“2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