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厂房安全检测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报告根据规范要求,工业建筑物的可靠性鉴定评级,应划分为构件、结构系统和鉴定单元三个层次;其中结构系统和构件两个层次的鉴定评级,应包括安全性等级及使用性等级,需要时可由此综合评定其可靠性等级;安全性分四个等级,使用性分三个等级,各层次的可靠性分四个等级。工业建筑物的可靠性鉴定评级的层次、等级划分及项目内容见下表:
马鞍山工业建筑物可靠性鉴定评级层次、等级划分及项目内容
鉴定单元:
一级 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可靠性要求,不影响整体安全,在目标使用年限内不影响整体正常使用,可能有极少数次要构件宜采取适当措施;
二级 略低于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可靠性要求,仍能满足结构可靠性的下限水平要求,尚不明显影响整体安全,在目标使用年限内不影响或尚不明显影响整体正常使用,可能有极少数构件应采取措施、极个别次要构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
三级 不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的可靠性要求,影响整体安全,在目标使用年限内明显影响整体正常使用,应采取措施,且可能有极少数构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
四级 极不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可靠性要求,已严重影响整体安全,必须立即采取措施。
三、鉴定依据
1、《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144-2008
2、《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
3、《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4、《钢结构设计规范》GB50017-2003.
5、《钢结构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T 50621-2010
6、《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7、《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8、《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
9、《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10
10、《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2011
1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
12、委托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其他相关资料
五、检测内容
根据《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的规定,结合相关标准规范及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如下现场检测内容:
1、平面轴网复核;
2、结构侧向(水平)位移观测;
3、构件尺寸复核;
4、钢构件防护涂层检测;
5、构件外观质量查勘;
6、围护系统查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