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房屋检测费用钢结构主体结构楼房检测评估可按照《现有建筑抗震鉴定与加固规程》中的相关规定进行。
一、苏州房屋建筑安全检测报告--房屋建筑安全检测报告办理流程:
CNAS章/CMA章/CAL章的区别:
1. CNAS证书:实验室认可证书,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 c reditation Service for
Conformity Assessment,CNAS)颁发,是正式表明检测实验室具备实施特定检测能力的第三方证明;
2. CMA证书:中国计量认证(China Metrology Ac c reditation,CMA),计量认证是国家对检测机构的法制性强制考核,是政府权威部门对检测机构进行规定类型检测所给予的正式承认
3.CAL证书 :是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认证符号,国家授予的权威性标志。(授权认可,带有执法性)CAL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依法授权或依法设置承担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进行合理规划、界定检验任务范围,并在对其公证性和技术能力进行考核后,准予其承担法定产品质量检验工作的行政行为。
1.受理委托;
2.初始调查,摸清房屋的历史和现状;
3. 确定鉴定方案;
4.现场查勘、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
5.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全面综合分析;
6.论证定性,做出综合判断,评定等级,提出处理建议;
7.签发鉴定报告(鉴定人员签名并加盖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二、房屋建筑安全检测报告--房屋建筑安全检测报告常出现的几个问题
一、报告格式错误
1. 报告封面:格式和字体不正确,封面的报告名称和报告内容里名称不符。
2. 说明页:格式不正确。
3. 正文间距问题:正文行间距均是2倍行距(表格与图形除外)
4. 目录页:格式、字体、行间距都不正确,经常没有及时更新。
5. 页码问题,封面页码标注和实际页码不对应,错误类型:后一页中,第x页和 共x页没有对应、有中间有符号的、有改了页码不会自动更新的。
6. 检测依据的序号应用小括号,而不是中括号。
7. 项目编号:报告中涉及的项目编号均用(1)格式,不要用(1)格式或1)等其他格式。
8. 表格样式:表格边框底纹用1.5倍外边框式表格,字体5号字体。
9. 版本问题:有些报告中在WPS显示正常,在word中显示就是另一状态。
二、符号、字体错误
1. 表头的字体错误,表头的表示错误,如“表6.1”错误,应写成“表6-1”。
2. 图示轴线没有消隐,图号错误,应是“图6.1”
3. 图的轴号编写错误,上下轴号应从左往右,从1开始编,左右轴号,应从下往上,从A开始编。报告中平面图应与倾斜沉降中的示意图形状一致。
4. 报告里的符号错误,如“Mpa”错误应是“MPa”,“Kpa”“错误应是kPa”等。
5. 钢筋符合通常用SJQY字体来表示,部分报告编制人,通常把钢筋后面的字体也跟着改为SJQY字体,应是统一标准,汉字是小四宋体,英文和数字字体应是“Times New Roman”。
6. 报告中所有字母与数字均用罗马字体“Times New Roman”。
三、测距尺寸错误
1. 倾斜、沉降的高度和间距测出来不一定是整数,报告经常出现如“7000mm”等数据,多数是“7003mm”等实测数据。
2. 钢板的厚度,小数点后应保留2位,但是报告里有保留1位的,甚至还有整数的。
3. 沉降观测中,选个参照点后,后面的测点通常正负号都有的,而不是每个报告都清一色的正号;沉降差是值,应无正负号。
4. 挠度计算应统一标准,4m以下的构件测3个点,4m以上的构件测5个点。
四、报告前后不统一
1. 挠度的测量,项目负责人竟然把测的点都给改了,基本的原则都没有。
2. 完损表的内容与附件照片内容不符,原因可能修改了前面,忘记把照片一起修改了。
3. 报告里房屋名称前后不对应,检测时间和现场测量时间不对应,材料强度检测结果前后不对应,沉降、倾斜检测结果计算有误以及前后不对应。
4. 同样模版的报告,不同项目负责人编写的,编写的版本都不一致,每人一个版本,建议按照报告模板执行。
5. 一审中提到的问题没有修改完就送二审,且二审的版本和一审就有差别;三审的版本中,二审问题没了一审问题又出现了。
五、原始资料问题
1. 原始资料编写距离、厚度等数据。
2. 混凝土强度等原始资料应写明构件名称,已发现很多次漏写。
3. 原始数据应是真实测量的数据,请注意数据的真伪性。
4. 当把审核单拿回修改时,需在审核单上修改一栏写清修改回复,如没有修改的,需写明原因。
三、房屋建筑安全检测报告--在什么条件下可申请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呢?
1、在房屋建筑上设置高耸物、搁置物或者悬挂物的,属于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荷载或者在楼顶设置广告牌等高耸物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设置。
2、严重损坏的房屋一般不得装饰装修。确需装饰装修的,应当先进行房屋鉴定,并采取修缮加固措施,达到居住和使用安全条件后,方可进行装饰装修。
3、非住宅房屋装修涉及拆改房屋结构、明显加大房屋载荷的,应当由原房屋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经房屋质量鉴定机构鉴定符合安全条件后,方可施工。
4、原有房屋改为公共娱乐场所或生产经营用房的,经营者应当向房屋质量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5、因发生自然灾害或者爆炸、火灾等事故危及房屋安全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及时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房屋鉴定。
6、兴建大型建筑或者有桩基、地下建筑物和构筑物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申请对施工区相邻房屋进行房屋鉴定,并按照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