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安全鉴定的适用范围及注意事项
厂房安全鉴定适用范围:
厂房安全鉴定适用范围:
在检测过程中,通过水准仪、经纬仪等检测仪器对现场厂房结构进行外立面检测如沉降高差检测、厂房倾斜监测;通过房屋混凝土回弹仪、超声回弹仪、钢筋扫描仪、钢卷尺等仪器对房屋内部结构构件进行检测,得出房屋钢筋配筋、尺寸、大小、数量,房屋构件混凝土构件如梁、柱、板等混凝土强度。
厂房验收安全鉴定注意事项:
一、当需对结构构件进行材质及有关耐久性检测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构件的老化可通过外观状况检查,中性化测试和钢筋锈蚀状况等检测确定。必要时应进行劣化岩相及化学分析,表层渗透性测定等。
2、强度的检验宜采用取芯、超声、回弹或其他有效方法综合确定,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检测技术标准、规程的规定。
2、强度的检验宜采用取芯、超声、回弹或其他有效方法综合确定,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检测技术标准、规程的规定。
3、从构件中截取的钢筋力学性能和化学成份,应按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进行检验。
二、当需对钢结构厂房构件进行钢材性能检验时,应按本标准第4,2,5条的规定执行,以同类结构构件同一规格的钢材为一批进行检验。
当需对砌体结构构件进行砌筑质量和砌体强度检测时,除应按本标准第4,2,5条的规定执行外,尚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砌体强度检测,应根据国家现行砌体工程检测技术标准选择适当的检测方法检测。
2、对于砌筑质量明显较差不满足现行国家标准《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3要求的结构构件,应增加抽样数量。
3、围护结构的调查,除应查阅有关图纸资料外,尚应现场核实围护结构系统的布置,厂房安全鉴定调查该系统中围护构件和非承重墙体及其构造连接的实际状况、对主体结构的不利影响,以及围护系统的使用功能、老化损伤、破坏失效等情况。
4、对工业构筑物的调查与检测,厂房安全鉴定可根据构筑物的结构布置和组成参照建筑物的规定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