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结构布置分析中,应重点对结构体系、平面布置、传力路径、连接方式、支撑布置、构造措施等进行检查和评价。
二、在结构构件裂缝分析中,应根据裂缝位置、形态和其它检测结果判断该裂缝是否属于受力裂缝。对受力裂缝应通过承载力验算证明,对非受力裂缝应进一步区分沉降、收缩、施工、温度、耐久性等并分析产生原因。
三、结构复核时,应明确验算所采用的规范、计算软件及版本、抗震设防烈度、抗震等级、场地类别、基本风压、地面粗糙度、材料强度等参数。
四、结构复核时所依据的设计规范应根据鉴定目的和鉴定类型确定。对涉及改造、使用功能改变的应按现行规范执行,结构安全性鉴定宜采用建造时期处在有效期内相应的设计规范但不低于89系列规范。
五、结构复核时,普通民用建筑楼面的附加恒载应不低于1.5KN/m2,屋面的附加恒载应不低于3.0KN/m2,如有可靠数据的可按实际取值。厂房活荷载取值除设计文件明确说明外应不低于3.5KN/m2。楼梯恒载取值应根据截面尺寸计算确定。
六、结构复核时混凝土强度应根据检测结果按照构件的类别、批次进行取值。
1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可考虑对相邻若干楼层同设计标、同类型构件混凝土强度进行合并后的批量评定。
2对混凝土强度离散的,应先依据规范进行异常值剔除再作区间评定。如不能进行区间评定可通过试算确定满足承载力要求的混凝土限值,根据混凝土实测值和限值的比较结果确定应加固构件及是否需进行普查(GB/T 50344-2004)。
3当构件混凝土强度低于13.0MPa时,钢筋截面面积在验算时需考虑折减10%。
七、框架柱、梁箍筋和楼板纵向钢筋验算时应考虑构造要求(小配筋率)控制还是承载力控制,在构件评级时注意区分。
八、对不均匀沉降的判断应综合考虑顶点侧向位移量,构件裂缝分布、形态、走向,裂缝指向与结构变形方向的吻合程度、地面变形等。
九、灾害事故鉴定应考虑受损构件在强度、截面尺寸、钢筋截面面积等方面的损失。
检测项目:房屋承重(承载力)检测。
适用范围:房屋评估、房屋管理等。
检测内容:
1、针对承重结构系统、结构布置和支撑系统、围护结构系统三个组合项目进行房屋承重(承载力)检测;
2、依据《钻芯法检测混凝土强度技术规程》(CECS03:2007)的规定,采用钻芯法检测梁、柱的混凝土强度;
3、按照《混凝土中钢筋检测技术规程》(JGJ/T 152-2008)的规定,采用磁感仪检测梁、板及柱的钢筋配置情况;
4、根据《房屋质量检测规程》(DG/TJ08-79-2008)的规定,检查裂缝的宽度、裂缝位置及裂缝的分布情况;
5、检测钢筋混凝土梁、柱的几何尺寸及楼板的厚度,对平面布置、轴线尺寸及层高进行检测;
6、检查建筑物的外观质量;
7、其他需要检测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