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淮区既有建筑物检测鉴定公司应包括主要建筑平面,宜包括建筑立面图、典型剖面图,当存在多幢检测房屋时,宜增加建筑总平面示意图。
下列情形,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下列情形,应当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一)房屋超过设计使用年限仍继续使用的;
(二)房屋地基基础、墙体或者其他承重构件有明显下沉、裂缝、变形、腐蚀等危险状况的;
(三)进行隧道、开挖深基坑、采掘、爆破、供水、供电、通信等工程施工,造成房屋损坏的。
前款第一、二项房屋的鉴定,由房屋责任人委托。第三项房屋的鉴定,由施工单位委托;施工单位未委托的,房屋责任人可以申请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委托。
同时第二十条还规定:有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房屋责任人或者施工单位未委托进行房屋安全鉴定的,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知其限期委托鉴定;拒不委托鉴定,并且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鉴定费用由房屋责任人或者施工单位承担。
检测项目和检测范围按有关规定应抽检30%构件,但实际操作过程中,往往被委托方指定。一个工程项目的检测通常包含许多相关子项目的检测,委托方指定的有关项目的评定并不能最终保证构件(或结构)的安全性,因为委托方对检测项目和检测范围的指定常带有人为因素的影响。
由于检测工作本身也是市场经济,检测费用是和检测项目相关的,检测项目越多,相应的费用也越高,为此委托方在委托任务时,一般要求尽量少的抽检,而被委托方也只能根据委托内容展开工作,从而可能会导致三种情况出现:
a检测内容无法完全解决委托方所需解决的问题,从儿导致事故的原因不在检测范围内,或者检测项目不全,检测范围不能含盖导致问题的所有原因。
b检测范围内的有关检测项目可满足设计和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而检测范围以外的相关检测项目不满足设计和国家有关规范的要求,从而造成委托方对检测单位的误导。
c检测数据只反映被抽检的构件,无法对整体结构进行综合评价。
当出现上述三种情况后,鉴定检测单位和鉴定人均会承担较大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