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区改建、扩建和加层房屋的抗震鉴定要求对现有建筑进行改建或扩建时,如需变动原有的结构,则必须按改建或扩建后的结构状态建立力学计算模型,进行抗震分析和鉴定,并按现行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程》的要求进行抗震设计。
未经抗震设计的现有建筑一般不宜进行加层,如确需加层时,必须按现行上海市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程》的要求进行抗震设计。
对加层建筑应进行整体抗震计算,计算时应将原建筑与加层部分一并考虑,其强度验算和构造措施应满足现行上海市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程》的各项规定,不满足要求的结构应进行抗震加固。
进行抗震强度验算时,材料标准强度应取用实测材料强度推定值,构件截面尺寸以实测为准,荷载应根据使用要求,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规定取值。
直接在建筑物上加层时,必须加强加层部分与原建筑之间的连接,连接要确保能有效传递地震作用。
房屋加层
改建、扩建和加层建筑经验算后确定原有建筑不能满足抗震鉴定要求,需进行加固时,应先对原有建筑进行加固施工后才可进行上部的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