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委托单位
委托单位:某公司
2 项目名称
厂房安全性检测
3 现场检测日期
2017年02月16日
4 建筑物概况
某公司厂房位于浙江温州,为一栋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厂房(局部二层),该房屋建于2010年,总建筑面积约为6669.7m2。
5 检测目的、范围和内容
某公司厂房为一栋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厂房(局部二层)。目前房屋二层1-2/A-G轴区域放置四台混料机,屋面4-7/A-G轴区域共安装八台组合式空调机组,使用荷载较大,为明确当前房屋的安全现状,某公司特委托我司对该房屋进行安全性检测。
根据房屋安全性检测的相关规定,针对受检房屋的特点和实际状况,本次检测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
(1)房屋建筑、结构概况调查;
(2)房屋建筑、结构平面布置图复核;
(3)房屋使用情况调查;
(4)房屋完损情况调查;
(5)房屋主体结构材料强度检测;
(6)房屋变形情况检测;
(7)房屋主体结构承载力计算分析;
(8)检测鉴定结论及处理建议。
6 检查及分析结果
6.1 房屋建筑、结构概况调查
受检房屋位于浙江温州,建于2010年,为一栋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厂房(局部二层),其中2-9/A-G轴区域为一层,其余均为两层,由某设计研究院设计。房屋平面布置呈矩形,东西向长约72m,南北向宽约66m,总建筑面积为6669.7m2;房屋一层层高为6.2m,二层1-2/A-G轴、9-10/A-G轴区域层高均为6.3m,二层1-10/G-J轴区域层高为4.2m,2-9/A-G轴区域屋面檐口高度为11.8m,房屋总高度为12.5m。受检房屋建筑平面布置详见附件2:附图1~4。
房屋主体结构为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框架抗震等级为四级。房屋框架柱均为矩形,截面主要尺寸为400mm×400mm 、400mm×450mm、450mm×450mm、400mm×550mm,主要柱距为6.0m、9.0m、18.0m;框架梁截面主要尺寸为250mm×800mm、250mm×700mm、250mm×850mm、250mm×750mm、300mm×800mm、400mm×1000mm;该房屋2-9/A-G轴区域为钢结构屋面,其余楼面、屋面板均为现浇板,主要板厚为100mm、110mm。
房屋上部框架结构(柱、梁、板)混凝土强度等级均为C25,4-7/A-G轴区域钢屋面钢梁材料强度等级为Q345B;基础以上外墙为240厚KP1型多孔砖,内墙为轻质砂加气混凝土砌块或板材。受检房屋建筑平面布置详见附件二:附图1~2。
6.2 房屋建筑结构平面布置图复核
现场对房屋的建筑、结构布置进行了调查,结果表明,受检房屋的主要承重构件的布置以及建筑布局等与设计图纸基本相符。在现场用5m钢卷尺和手持式激光测距仪对房屋的轴线尺寸进行了抽样测量,结果如表6.1所示。由检测结果可以看出,房屋抽样检测位置处的轴线尺寸与原设计要求基本一致。
主要结构构件截面尺寸的检测与复核。采用5M钢卷尺对梁、柱的截面尺寸进行测量,并与原设计图纸进行比较复核,检测结果详见表6.2。现场复核结果表明,房屋主要结构构件截面尺寸与原设计图纸基本相符。
主要钢筋混凝土构件配筋的调查。采用PS200钢筋探测仪对主要混凝土构件的配筋数量(包括箍筋间距和纵筋数量)进行调查,检测结果详见表6.3。由检测结果可知,柱配筋基本满足原设计要求。
6.3 房屋使用情况调查
通过对现场的实地考察及向委托方了解,受检房屋建于2010年。自建成以来未曾发生使用功能改变、火灾、结构大修等情况。
为明确受检房屋完损状况,现场对受检房屋建筑结构进行了损伤检测。经检测,房屋的主体结构整体性良好,各结构构件及连接节点完好。具体检测结果详见表6.4。
6.5 房屋主体结构材料强度检测
为确定受检房屋混凝土构件的抗压强度,根据受检房屋现场实际情况,采用ZC3-A型混凝土回弹仪,参照《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23-2011)进行混凝土强度现场抽样检测。混凝土强度检测结果如表6.5。检测结果表明,受检房屋混凝土构件抗压强度等级评定为C25,达到了原设计强度要求。
根据房屋的现场实际情况,采用里氏硬度计,参照《金属材料 里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 17394.1-2014)对2-9/A-G轴区域钢结构屋面进行钢结构强度现场抽样检测,钢构件的材料强度等级可评定为Q345,满足原设计要求。钢构件强度检测结果见表6.6。
6.6 房屋变形情况检测
(1)房屋倾斜检测
结合现场检测条件并根据房屋实际情况,按照投点法测量房屋顶部相对于底部的偏移值,采用TCR1202+R400型全站仪对受检房屋进行倾斜检测,测量结果见表6.7。
倾斜观测点布置
测量结果表明,受检房屋倾斜无明显规律,最大倾斜率为向南1.95‰。最大倾斜率低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中规定的房屋整体倾斜限值4.0‰(测量结果包含原始施工误差)。
(2)房屋不均匀沉降检测
由于现场条件限制,房屋相对不均匀沉降数值无法测得。
6.7 房屋主体结构承载力计算分析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及原设计图纸,采用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编制的辅助结构设计软件PKPM对房屋在正常使用条件下进行承载力验算,三维计算模型见图6.1、图6.2。
6.7.1 框架部分承载力计算
(1)荷载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按现行荷载规范规定取值,不考虑地震作用:
风荷载:基本风压0.45kN/m2,地面粗糙度为B类。
恒载(自动计算楼板自重):屋面3.5kN/m2;楼梯间取7.0kN/m2;楼面1.6kN/m2;混料机设备重量按5.0T/台。
活荷载:车间楼面取5.0kN/m2,办公室楼面取2.0kN/m2,走廊取5.0kN/m2;楼梯间取3.5kN/m2;上人屋面取2.0kN/m2,不上人屋面取0.5kN/m2。
(2)结构材料强度:混凝土C25。
(3)计算结果
受检房屋主体框架柱及楼板承载力均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二层混料机区域共7处混凝土梁配筋不能满足计算要求,位置详见附件三:附图一中圈出部位○1~○7。具体计算结果详见附件三:附图1~4。
6.7.2 钢结构屋面承载力计算
(1)验算荷载取值:轻钢屋面静载:0.3kN/m2,吊顶荷载:0.3kN/m2
(1)验算荷载取值:轻钢屋面静载:0.3kN/m2,吊顶荷载:0.3kN/m2
活载:0.3kN/m2
基本风压:0.45kN/m2,地面粗糙度为B类
基本雪压:0.4kN/m2
组合式空调机组:5.7T/台。
不考虑地震作用
(2)材料强度:主体钢结构按Q345;
(3)计算结果
屋面2-9/A-G轴区域在现有荷载作用下,屋面钢梁作用弯矩与考虑屈曲后强度抗弯承载力比值、平面内稳定应力比、平面面外稳定应力比均小于1,满足承载力计算要求。各构件长细比均满足规范要求。具体计算结果详见附件三:
7 检测结论与建议
7 检测结论与建议
7.1 结论
某公司厂房为为一栋一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厂房(局部二层),建于2010年,自建成以来未曾发生使用功能改变、火灾、结构大修等情况。经现场检测,得出以下主要检测结论:
(1)检测结果表明,受检房屋主要承重结构的布置与原设计图纸基本一致相同,主要结构构件的截面尺寸、轴线尺寸等与原设计基本一致。
(2)经现场检测,被检测厂房承重构件外观质量基本完好,主体结构整体性良好,各结构构件及连接节点完好。
(3)经过现场抽检,混凝土强度等级评定为C25,满足原设计强度等级C25的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2-9/A-G轴区域钢结构屋面钢梁材料强度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表明主要钢梁材料强度等级可评定为Q345,满足原设计要求。
(4)受检房屋倾斜无明显规律,最大倾斜率为向南1.95‰。最大倾斜率低于《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中规定的房屋整体倾斜限值4.0‰(测量结果包含原始施工误差)。
(5)按房屋目前使用状态进行结构验算,受检房屋主体框架柱及楼板承载力均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二层混料机区域共7处混凝土梁配筋不能满足计算要求,位置详见附件三:附图一中圈出部位○1~○7;屋面2-9/A-G轴区域在现有荷载作用下,屋面钢梁作用弯矩与考虑屈曲后强度抗弯承载力比值、平面内稳定应力比、平面面外稳定应力比均小于1,满足承载力计算要求。各构件长细比均满足规范要求。
7.2 建议
(1)对厂房二层混料机区域配筋不满足的混凝土梁采用粘钢或粘贴碳纤维布进行加固处理。应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进行加固,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原结构构件损伤。
(2)建议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对受检房屋进行定期外观质量及变形监测。若发现原结构使用过程中有异常情况并存在安全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有效处理措施。
8 主要技术依据
(1)《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试行)》(城住字(84)第678号);
(2)《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04);
(3)《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5);
(4)《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5)《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6)《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
(7)《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16);
(8)《回弹法检测混凝土抗压强度技术规程》(JGJ/T 23-2011);
(9)《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7-2011);
(10)《钢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7-2003);
(11)《黑色金属硬度及强度换算值》(GB/T 1172-1999);
(12)《金属材料 里氏硬度试验 第1部分:试验方法》(GB/T 17394.1-2014);
(13)业主提供的有关资料。